(參)、高級童軍:  
凡中級童軍參加五個月以上高級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能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,
由榮譽評判庭推薦參加所屬童軍團或縣(市)童子軍舉辦之考驗(營),經考驗委員評定
確達高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縣(市)童子軍會向省(市)童子軍會、總會填報晉級名冊,
在團集會公開舉辦晉級儀式,或縣(市)童子軍會舉辦慶典活動中,頒授高級章(新入團
之行義童軍由團長負責考驗,認其確具高級童軍精神、技能標準者,得申請入團)。
高級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   
(一)實踐童子軍諾言、規律及銘言。   
(二)能健全自己,並能影響他人。   
(三)能勤勞節約,刻苦自勵。   
(四)能協助童軍虔敬聚會,並能說出其意義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   
(一)能在小隊集會、團集會、野外活動及各種作業中發揮領導才能。   
(二)能主動參加團部各種服務,並曾幫助團長訓練兒童至少一人成為初級童子軍。   
(三)能說出一般社交活動與國際的禮儀。   
(四)能說出國際童軍的組織概況。   
(五)能調查團部所在地附近有無公害,並能提出防治的方法。
三、童軍技能    
(一) 觀察          
1、能認識野生動物3種以上,及其習性。          
2、能認識野生植物5種以上,及其用途。          
3、能觀察四季重要星座及月亮的變化,並能據以能推測正確的方位。          
4、能觀察自然現象和動物的生態反應5種以上,從而能夠預測氣候的變化。          
5、能列出各種交通工具的時刻表與價目表。    
(二) 訊號         
具有下列任何一項能力:          
1、能運用單旗或雙旗。收發中文數碼旗語,作簡單通訊每分鐘10字以上。          
2、能用聲或光通訊(每分鐘可收發各4個字以上)。          
3、會用摩斯碼收發訊號。    
(三) 急救          
1、能施行人工呼吸,並能正確的施行心肺復甦術。          
2、能施行昏暈、中暑、休克、骨折、脫臼、觸電、溺水、蛇咬傷、
   食物中毒和煤氣中毒等的急救法至少3種。          
3、能施行各種搬運傷患的方法及製作臨時擔架。          
4、能施行各種自我急救的方法(包括水中自救法及失火處理)。    
(四) 繩結          
1、能打反穿繩頭結。          
2、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             
   鞦韆結、漁人結、三套結、椅結、貓爪結、花聯結、槓桿結。    
(五) 露營          
1、能作長期露營的設計和準備(包括小隊及個人的裝備,並附器材單、
   菜單、活動日程表、營地配置圖)。          
2、能利用自然物製作營地實用設備。          
3、能作無具炊事至少3種以上。          
4、累積有6夜以上露營的野外生活經驗,並參加所屬童軍團或縣(市)
   主辦之高級童軍考驗營,且有紀錄可查。          
5、能在小隊中合作完成24小時野外露營旅行及熟練快速的滅跡。          
6、能做至少兩種野外炊事爐灶。    
(六) 手工藝          
1、能做簡易縫補的技術。          
2、能使用簡單工具製作實用物品或手工藝品各兩種以上。         
 3、能製作簡易工程模型。    
(七) 估測         
1、能估測出一個不能通過的闊度(如河面、池塘寬度)。         
2、能估測高度(如樹木、電桿、房屋)。         
3、能以跑、走相間的方法,以15分鐘走完兩公里。         
4、能測出營地、田園或廣場的面積。         
5、能估測物品重量及其體積。      以上量測誤差不得超過10%。          
6、能步測100公尺之短距離,其誤差不超過5%。    
(八) 製圖          
1、能說出露營製圖應用的符號。          
2、能實地繪製周圍一公里或曲折道路一公里以上的地圖一幅(比例尺為1/2500)。    
(九) 工程         
1、能完成一項小隊簡易斥候工程計劃(最低限度能用兩種不同的工程繩結和滑車等)。         
2、能製作簡易斥候工程模型。         
3、能裝置或修理日用電器。    
(十) 運動技能          
1、能游泳25公尺的距離,並能說出關於游泳安全的常識和救人的方法。          
2、能划船100公尺(須有救生人員在旁)。          
3、能騎自行車通過兩公里路程。          
4、會兩種以上不同的溜冰姿勢。    (以上四項任選一項參加考驗)。          
5、伏地挺身10次或跪膝伏地挺身20次。          
6、仰臥起坐10次。          
7、引體向上3次或兩分鐘內跳繩120下。          
8、4分30秒內耐力跑800公尺。(女生標準為:5分30秒)  
(十一) 電腦常識          
1、能運用電腦製作團活動報告及完成一份團部刊物。       
2、能運用電腦編修照片或圖畫,並置於網頁供公眾瀏覽。  
(十二) 休閒活動         
1、會演奏樂器一種。         
2、會跳舞蹈一種。          
3、能設計兩小時以上之戶外休閒活動。
附則:
一、 凡年滿十四歲之青少年始得參加行義童軍;年滿十七歲者始得參加羅浮童軍。
      惟行義童軍、見習羅浮童軍,應先行完成高級童軍訓練,並經團長認可後,方可申請入團。
二、 童軍、行義童軍訓練進程採初級、中級、高級、獅級、長城級、國花級合格標準實施訓練。
三、 晉級簽章、核定、頒授:     
(一)初(中)級合格者由團長簽章、核定,並頒授初(中)級章。     
(二)高級合格者由團長或縣(市)童子軍會簽章、核定,並頒授高級章。     
(三)獅級合格者由縣(市)童子軍會簽章、核定,並頒授獅級合格證書暨獅級章。     
(四)長城級合格者由縣(市)童子軍會簽章後,送省(市)童子軍會核定,
    並頒授長城級合格證書暨長城章。     
(五)國花級合格者由省(市)童子軍會簽章後,逕送總會核定,並頒授國花級合格證書暨國花章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ier6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